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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音乐器材室设备采购项目

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音乐器材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MSYCG-20221102)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位于坂田街道长发东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龙岗区政府相关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音乐器材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总金额为20万元,选择优质的服务供应商,欢迎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前来投标。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响应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开始至2022年11月7日10时截止。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ymsy2017@126.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

2.投标、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A栋楼三楼会议室

3.答疑事项:2022年11月7日1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投标人须将问题以书面形式(盖公章)发送至邮箱ymsy2017@126.com。逾期不予受理。2022年11月7日16时将答疑结果在我校官网采购公告栏中公布。

4.开标时间:2022年11月8下午15:00

5.投标时间和地点:所有投标文件(纸质一正本两副本装文件袋(需要密封))应于2022年11月7日下午15:30之前送达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送达人须是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查验身份证。逾期或没有有效响应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面谈综合打分100分(得分项为:价格30分、技术保障措施4分、技术规格偏离情况48分、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5分、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3分、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5分、投标人售后能力3分、中小企业2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龙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按第四项具体要求准备,并提供营业执照、报价表、经营招标方授权书等的资料以供评分参考。

五、公告发布范围:

扬美实验学校官网(校园公告-招标采购)栏目

https://ymsyxx.szlgedu.org.cn/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长发东路10号

联系人:甘老师

联系电话:0755-2889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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