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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丝竹乐团教学辅导及乐器配置竞价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丝竹乐团教学辅导及乐器配置竞价项目

(二)预算金额:

1、教学辅导费用预算:¥200000.00元

2、乐器采购费用预算:¥130000.00元

两项共计:¥330000.00元

(三)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四)竞价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9日~2022年08月4日

(五)供应商报价时间:2022年08月5日 09:00 ~ 2022年08月5日 16: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二)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竞价项目报格。具体报价方式为:将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报价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好(用封条封口并加盖公章)送到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校本部门卫室,并签署报价文件送达表。请勿快递。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鹤龙一路458号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时提交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符合“采购需求”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且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品牌有2个以上且报价供应商有3家以上,按照报价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网上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的品牌少于2个且参与报价或者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方式:13527882502

采购单位: 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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