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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乐器及乐队辅助设施、舞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乐器及乐队辅助设施、舞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乐器及乐队辅助设施、舞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招标内容:

合同包号

招标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

交货期

实施地点

1

舞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1项

第五章供货要求

2000000元

在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舞台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工作。

招标人指定地点

2

大件乐器及乐队辅助设施采购项目

1项

第五章供货要求

4900000元

在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大件乐器及乐队辅助设施的采购、安装工作。

招标人指定地点

注:本项目分为二个合同包,投标人可以只投报其中一个合同包,也可以同时投报两个合同包,但每个合同包的内容应投标完整,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4 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质量要求:应满足现行有关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和技术规范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1: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须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投标。

3.3.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50万元的舞台设施设备采购业绩。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若业绩合同中未标明项目特征的,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须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投标。

3.3.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50万元的乐器及乐队辅助设施采购业绩。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若业绩合同中未标明项目特征的,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售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1日17:00(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上本网站浏览“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如有不明事项可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0591-87532007、0591-83708622、0591-83709786,咨询QQ:2421018498、1353290071)。

电子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合同包售3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元,其他资料20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4.2 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每天17:30后财务人员会确认款项到账信息,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下载专区”下载“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7532007、0591-83708622、0591-83709786)。

4.3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分合同包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4月28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楼本项目开标室;

5.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2层

电话:0591-88778089

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18355

联系人:黄滨、郑仁栩、郭亮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80 8010 0100 1044 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说 明:注明用途:“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包2投标保证金”

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877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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