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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钢琴及打击乐器采购公告项目名称:采购 项目内容: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钢琴及打击乐器(详见采购清单) 招标单位: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 招标金额:¥150000.00元(上限价) 评标办法:符合需要最低价中标 招标条件:珠海市音乐器材的生产商或经营商 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06月11日下午5:00止 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屏西路26号) 咨询电话:13622966927(李老师) 投诉电话: 0756-6265789 开标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报名须提供资料: 1、供应商须珠海市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音乐器材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本人则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采购方核查)。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联合投标。 商务要求: 1、供应商产品须符合【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的钢琴及打击乐采购方案】的配置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材料、规格、音效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且供货时须提供其生产厂商的名称、厂址、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3、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投标人如非所投钢琴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4、为保证用户方对钢琴的配置要求,投标时需满足以下商务要求:(1)带“★”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对这些要求有任何负偏离(不符合或不满足)的响应都做报名无效处理。(2)为保证提供的乐器产品必须优于或相当于需求的技术标准,须在投标报价后3天内提供样机供客户上门测试音色。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及验收交付工作。 6、由购买日起,保修叁年,免费调音壹次。中标人须在接到用户故障维修的通知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12小时内上门服务。供应商对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的售后服务(非用户方人为因素)不收取任何费用。 7、供应商必须提供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保证书。 8、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内有关学校钢琴采购的业绩,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报价须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以上要求需全部满足,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不响应或达不到上述要求,不予选择。 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