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3)对投标产品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即在总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4)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执行; (5)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 (6)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