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电钢琴招标公告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企业信息]电钢琴招标公告 新华教育集团创立于1988年,是改革开放后最早一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学32年来,集团采用多品牌、直营连锁的办学模式,开创了独具特色、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体系,成功打造了新东方烹饪教育、新华互联网教育、万通汽车教育、欧米奇西点西餐教育、华信智原大学生教育、美味学院私人订制教育六大职业教育品牌,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多层次、多专业新华教育办学格局,成为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成功典范。 目前,集团在全国29个省份及香港共开办院校177所(其中包含19个私人订制烹饪体验中心),员工1万余人,常年在校生超过13万余人,累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是中国著名的职业教育示范基地和规模最大的民办职业教育机构,已成为中国职业教育的标杆! 集团于2019年6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上市公司:中国东方教育、股票代码:667.HK),融资净额约为47.69亿港元,成为全球教育界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IPO。 因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企业信息]快速发展需要,现对我院电钢琴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兹邀请具有相应技术和资质的商家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企业信息]电钢琴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XHDN-20200506-1 二、招标内容:雅马哈电钢琴29套。(详见附件二)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企业信息]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有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及一定的垫资能力。 四、标书要求: 1、企业简介;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则不需要此项); 3、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5、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生产及供货周期; 7、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五、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密封投标方案及报价,同时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标书具有一定的规范性,不得出现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表述前后矛盾等情况。 六、招投标纪律 1.所有参与投标、招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新华教育集团采购部招标工作管理规定》; 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干预招标人员的评标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和搜集评标情况,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3.招标方相关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私自向外透露和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情况; 4.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甲乙双方合作及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各项合作行为,预防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华教育集团相关文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承诺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物资采购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对方利益。 (四)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将其用于交易以外的目的。 第二条 甲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不参加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 (二)不私自收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品、礼券或以“低价付款”的物品。 (三)不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金、贿赂、帐外回扣等任何形式的私下经济利益。 (四)不私自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提供的娱乐、游玩或以考察形式的任何变相旅游等活动。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不向乙方或相关单位介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参与同交易有关的经济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供货商,或要求乙方购买交易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六)不从事其他任何向乙方等相关单位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二)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任何与甲方相关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变相考察等活动。 (三)不私自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有价卡券等。 (四)不在帐外给予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回扣;不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好处费、感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利益)。 (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二条的,严格按甲方相关公司制度处理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三条的,按乙方相关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承诺书作为交易合同或协议的附件,与交易合同或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乙方在履行合同或协议过程中,若发现甲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廉政承诺书》所规定的行为,可以直接向甲方审计督查部投诉(电话:15105517727、监督邮箱: xh@xhgroup.cn )。 注:招投标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纪律,如投标方违反上述纪律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报名及答疑截止时间:即日至2020年5月11日17:00时前。 八、投标截止日期:2020年5月11日17:00时前。 如有意向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17201686239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职教城学林路,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企业信息]总务处。 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企业信息] 2020年5月6日 附件一: 投标人须知
备注:各单位在使用《投标人须知》时,必须参照上表格式,嵌入审计督查部监督电话、微信号码和监督邮箱,不得删改监督电话、微信号码和监督邮箱。 附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