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一般要求:
3.1、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须带原件备查);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投标人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出具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投标单位提供近一年钢琴业绩合同,原件备查,厂家提供得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