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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资格条件: 1.国内独立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3.供应商就产品质量和服务承诺作书面承诺 ; 4.原厂原装全新货物; 5.报价需为一揽子报价,包含安装及耗材等费用。竞价一经确认,供应商不得再向我方收取除合同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6.仪器设备免费送货上门包安装调试,并提供1年或以上免费上门维保服务; 供应商不得变更、调整、减少参数需求,必须对技术参数及服务条款作一一响应,参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后方能签署合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询价响应供货商的资质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委托书。 3.对该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第7条) 4.参加本批采购报价响应的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设备三年质保承诺函(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第8条售后服务)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其中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会计报表(含三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即可)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公司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公司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见附件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