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请提供说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