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4.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1进口产品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
5.2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