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至磋商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响应文件。